1 . 确定复试 名单
(1)实行差额复试。学院理论经济学、应用经济学、中国少数民族经济、农业管理和金融按照1:1.5的比例进行复试, 理论经济学、应用经济学、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和金融复试分数线单科和总分须达到国家线。农业管理复试分数线单科须达到国家线,总分须达到318分。复试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,提前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。学院通过电话提前逐一通知复试考生本人,并告知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等信息,并确定考生是否来参加复试,以准确锁定复试名单。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,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。学院各学科(专业)普通招生计划拟招生人数(包括推免生)具体如表1所示:
表1 经济学院各学科(专业)普通招生计划拟招生人数
学科(专业) |
理论经济学 |
应用经济学 |
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|
农业管理 |
金融 |
拟招生人数 |
21 (含推免生) |
6 |
1 |
43 |
2 2 (含推免生) |
(2)学院各专业均不进行破格复试。